特區政府印花政策能否有效調控本港樓價?
  Jun 19 2017
 
2017年6月19日 – 香港持續被評為全球最難負擔城市 — 根據美國研究機構Demographia 公佈的年度《國際樓價負擔能力報告》(Demographia International Housing Affordability Survey),香港樓價負擔比率穩佔榜首,且數字年年遞增,樓價現時是平均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8.1倍。事實上這數字已比2015年低,當時本港的樓價為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9倍
 
Demographia把樓價高於家庭收入中位數5.1倍的城市評為「極難負擔級別」,而香港自2010年起指數為11.4倍,自此便一直榜上有名。
 
中原城市領先指數(反映香港私人住宅物業價格的指數)在5月7日再創新高至歷史高位156.27點(2013年高位為103.35點),土地註冊處的交易記錄更顯示此趨勢將持續。
 
為制衡樓價升幅,特區政府作出多項印花稅條例修訂,包括額外印花稅(SSD)、買家印花稅(BSD)及從價印花稅(第二標準稅率)。
 
日期 印花稅 詳情
2010年11月20日 額外印花稅(SSD)
若物業在取得後:
  • 6個月內轉售,須支付15%;
  • 6至12個月內轉售,須支付10%;
  • 12至24個月內轉售,須支付5%
2010年10月26日 買家印花稅(BSD) 若買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公司(不論在何地註冊),須支付15%印花稅
2010年10月26日 額外印花稅(第二標準稅率)
延長2010年印花稅條款,若物業在取得後:
  • 6個月內轉售,須支付20%;
  • 6至12個月內轉售,須支付15%;
  • 12至36個月內轉售,須支付10%
2013年2月22日 從價印花稅(新從價印花稅) 取得任何住宅或非住宅物業後須支付8.5%印花稅(原為4.25%)
2016年11月5日 雙倍印花稅(DSD)
非首次置業買家須支付15%印花稅,包括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。
 
由2017年4月起,印花稅稅率延伸至首次置業買家的「一約多伙」交易

 

 
政府於2016年11月突然調高雙倍印花稅稅率,大幅提高非首次置業買家的印花稅開支以遏止炒風;是次修訂與早前針對非本地買家以本港物業投資為資金溫床���目的不同。然而樓價持續上升,儘管港府了解市民所承受的壓力並已修改印花稅條例的適用範圍,此舉對樓價卻只有極微影響。
 
根據萊坊(Knight Frank)高級董事及估價及諮詢主管林浩文先生的預測,政府於2016年11月5日突然宣佈調高雙倍印花稅的行動原為調控樓價,務求在立法的兩個月內使樓價下趺30%;而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則保守估計樓價會下趺5%。現在距離修訂已數個月,我們可以清晰見到雙倍印花稅對樓市的影響。
 
然而,雙倍印花稅只能即時降低交易量,對抑制樓價上升卻未見大作用。根據高力國際(Colliers)研究報告,由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,連續三個月從價印花稅少於410宗,相比2015年至2016年共1,397宗,整體樓盤交易按季下跌22%。
 
住宅物業樓價走勢未受影響,持續創歷史新高。
 
住宅交易量由2月的4,079宗大幅反彈至5,856宗。至4月份,市場已完全消化印花稅修訂,共錄得8,945宗交易,全因首次置業買家找到條例漏洞來迴避新稅率,利用「一約多伙」方式購入多個單位;由此可見,香港物業需求依然有增無減。截至2017年4月,政府宣布收緊印花稅機制杜絕漏洞,建議以一份文書購買多過一個單位,必須繳交15%的印花稅。
 
總而言之,雙倍印花稅只能在短時間內有效抑制樓價瘋狂上升;當市場消化新印花稅條例後,其他廣泛因素對香港住宅樓價升跌影響其實更大。
 
不同因素包括:
 
  • 低息及低成本借貸
  • 龐大需求,但土地供應短缺
  • 環球經濟狀況
  • 中國經濟狀況及政策
  • 人民幣兌美元及外匯貶值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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