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物業業權轉讓程序介紹 - 按揭抵押及物業保險須知
  Mar 18 2016  Hilary Cordell

1.  物業業權轉讓程序

1.1  物業業權

要申請物業業權轉讓,必先清楚了解所有有關業權轉讓的條例。實際上,轉讓形式有不少問題,常常引致延誤並影響物業的流動性。因此,香港提供業權保險,保障交易不會因業權條例的不足而受影響。

1.2  購買物業程序

以下是購買物業的程序:

·  直接或透過地產代理與賣家商議合約的主要條款。

·  簽訂具約束力的臨時買賣合約並支付相當於售價3-5%的訂金(細訂)。如該物業已按給銀行,訂金需支付予賣方律師作為份持份者;否則訂金會由賣家直接收取,因此當中存在著一定的風險。臨時買賣合約一般都具有法律約束力,但實際上並不可強制執行,所以買賣雙方都有權中止交易。如賣方取消交易,便需要退回臨時訂金,並須賠償相同數額予買方(即是付「雙倍訂」);如買方取消交易,便需要放棄其已付之臨時訂金。

·  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的十四天內,買家加付訂金(大訂),使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的總和相當於售價的10%。同樣,訂金會根據物業按揭情況而定,直接支付予賣家或賣方律師作為份持份者。這階段簽訂的合約將具有法律約束力。

·  交換正式合約後,買方律師將檢查賣方所提供的業權契據,並就任何業權問題向賣方律師發出書面提問。

·  交易完成-通常是雙方律師,而非買家和賣家,舉行面對面會議。

買方律師一般都會為買家代辦按揭。

1.3  費用

買家一般負責支付以下款項:

·  與買賣相關的法律支出

·  印花稅

·  地產經紀佣金(由買家及賣家各自支付,通常是物業購買價錢的1%)

·  土地註冊及查冊費

·  公司註冊及查冊費

·  破產查冊費

1.4 申請按揭貸款

如果能提供穩定的入息證明,一般都可以申請按揭貸款。

樓宇按揭貸款通常批給第一次法定押記的物業。要申請複合貸款,可能涉及以下各項:

·  租金轉讓契據

·  保險轉讓契據

·  資產收益權轉讓契據

·  股權費(如物業由公司持有)

為保障貸款人的利益,擔保文件須向土地註冊處註冊;若是公司持有人用公司或股權作抵押,則須到公司註冊處辦理手續。

1.5 保險

一般來說,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該日計起,除非合約內另有訂明,物業風險就轉移到買家身上。因此,買家應該確定在簽訂日期後有足夠的保險保障物業。如果臨時買賣合約不具法律約束力,買家需承受的風險就限於失去簽訂正式合約前的訂金,所以大多數買家只會在簽訂正式合約後投保。
 
 

更多資訊

如要進一步了解香港的地產制度或文中的提及的任何事項,請聯絡 Cordells 。

Hilary Corde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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